《山野》杂志 合作伙伴
蓝剑饮品集团
kailas
明月镜片
波司登
奥索卡
康姿百德
赞助商
途虎养车
联想
原始人
好益多
花岗岩
知岐健康
兄华
探拓户外
华舰体育
pelliot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第二期全国青少年攀岩教练员培训班的通知

2014-04-16 09:18 中国登山协会

  为了更好的普及推广我国青少年攀岩运动,提高我国青少年攀岩教练员综合素质和执教能力,加强与广州大学城体育中心的合作交流,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青少年攀岩推广工作的整体安排,结合青少年攀岩教练成长计划,拟定于2014年5月14至15日在广州大学城体育中心攀岩场举办第二期全国青少年攀岩教练员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名称:第二期全国青少年攀岩教练员培训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登山协会

  承办单位:广州大学城体育中心

  广州市极限和登山运动协会

  协办单位:凯乐石户外品牌

  三、培训时间:2014年5月14日至15日(13日报到、16日离会)

  四、培训地点:广州大学城体育中心攀岩场

  五、参加对象

  从事青少年攀岩教练、教学和训练工作的人员。学员应具有基础的攀岩运动知识和经验,经培训后,能够承担青少年攀岩教学推广工作。

  六、培训班人数: 50人;

  若报名人数超出限额,由中国登山协会根据学员的报名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人选。

  七、培训内容

  1.攀岩礼仪及文化

  2.青少年攀岩教练员执教理念

  3.青少年攀岩运动教学方法、手段和技巧

  4.青少年攀岩课程制定与营销

  5.攀岩场馆经营及发展

  6.新项目介绍—趣味攀爬、攀岩游戏、攀树等

  八、报名报到

  1.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5月7日前将电子报名表发送至cma-youth@hotmail.com邮箱并电话确认。

  2.报到时间: 2014年5月13日下午14:00-18:00

  3.报到地点:广州大学城体育中心攀岩场,联系人:骆稚贤,电话15622284400。

  九、颁发证书

  学员按计划参加培训班的学习,考核合格后,将由中国登山协会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十、 培训相关费用

  1.2014凯乐石攀岩希望之星全国推广活动承办单位各有一名推荐名额。由承办单位推荐的学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培训费用:1000元/每人。

  2.社会自由报名者或攀岩希望之星全国推广活动承办单位一名以外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培训费:2000元/每人(包含场地费、培训费用、资料费)。

  3.2013凯乐石攀岩希望之星优秀推广单位各有一名奖励名额,奖励名额的学员食宿费、培训费由中国登山协会承担,交通费自理。奖励名额报名表需有推荐单位盖章。

  十、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 余建新

  电 话:(010)67144857

  传 真:(010)67117809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430室

  十一、培训场地交通、信息

  (一)交通信息

  大学城攀岩场位于广州大学城体育中心自行车轮滑极限场,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路218号

  1、抵穗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广州火车站、广州火车东站、广州南站均有地铁接驳四号线达大学城南站

  2、公共交通路线

  (1)地铁:乘坐地铁四号线到大学城北站下,沿中心大街往南,左转进入内环东路即到。

  (2)公交车:乘坐大学城1线、2线、3线、4线,B25、801、383路进入大学城后在商业北区站或中大站下车,沿中心大街或中四路进入内环东路即到。

  3、自驾车路线

  (1)广州天河区——天河东路——猎德大桥——新滘东路——科韵路——南沙港快速路入口前150米处向右转入仑头隧道——官洲隧道——向右转入大学城中一路直行——向右转入外环路直行——向右转入中四路直行——向左转入内环东路——副场东路——室外大型停车场。

  (2)广州越秀区——东风路——黄埔大道——科韵路——琶洲大桥——南沙港快速路入口前150米处向右转入仑头隧道——官洲隧道——向右转入大学城中一路直行——向右转入外环路直行——向右转入中四路直行——向左转入内环东路——副场东路——室外大型停车场。

  (二)住宿信息

  1、桔子连锁公寓,100-200/标间,大学城地铁4号线大学城南站D出口500米处,电话:15112221646,步行约8分钟到岩场。

  2、中山大学东苑宾馆,228元/标间,大学城中山大学格致园,地铁4号线大学城北站B出口步行8分钟,电话:020-38664648 ,较远。

  3、华南理工大学学术交流中心,368元/标间,大学城东二路,电话:020-39388888,步行10分钟到岩场。

  附件:报名表

  中国登山协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