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中心决定对达到研究期限的2012年度开展的科研课题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安排
(一)请按照要求,上报《科研项目成果鉴定申请表》、研究成果报告、研究工作报告、主要技术资料等研究资料和财务验收材料,做好结题验收准备工作。
(二)各课题组应在2013年9月20日前完成课题经费决算,并在《课题经费收入支出明细账表、课题经费预算支出对比表》中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将会委托中心财务室对照各课题在《计划任务书》中填写的资金预算,对课题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将召开专家会议对所有重点课题进行验收,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一般课题将采用材料验审的方式进行书面验收。请所有课题负责人将要求上交的所有课题研究资料和财务验收材料各一份,于2013年9月20日前寄到登山中心培训部: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443室(收件人:田庄)。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高度重视此次验收工作,未按要求上报结题材料且无故不参加课题验收的课题负责人将取消其2年内申报登山中心课题的资格。
(二)请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本单位承担的课题进行梳理,并督促有关课题负责人完成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参加结题验收的课题具有下列情况者将不予结题:
1.课题目标任务完成低于85%;
2.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
3.未经申请或批准,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考核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等发生变更;
4.经费存在使用不当等问题。
(三)请所有课题按要求提供课题研究材料和财务验收材料,财务验收材料要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科研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有关要求提交,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登山中心财务室和培训部将对上报材料进行严格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一经发现所报材料弄虚作假,我们将对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取消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2年内申报登山运动管理中心一切科研课题的资格。
(四)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所报送的课题结题材料进行审核,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所有课题研究资料和财务验收材料各一份集中报送我中心培训部,同时向培训部邮箱发送课题资料电子版一份。
附件1: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3:科研项目成果鉴定申请表
联系人:田庄
电话:010-67141415
E-mail:cmainfo@126.com
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