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中国登山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登山协会新项目部、联想集团、万龙滑雪场
二、竞赛名称、时间和地点:
竞赛名称:2013“联想YOGO杯”全国滑雪登山比赛
竞赛时间:2013年3月18日—3月20日
竞赛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县万龙滑雪场
三、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项目设置:个人越野赛、垂直竞速赛
(二)竞赛组别:男子组、女子组。
四、参赛资格:
(一)报名方式不限,可个人报名也可以团队报名,参与团体奖的队伍需要报2男2女四名运动员和一名领队兼教练,每名运动员均可参加二项比赛,队员不够4人的运动队不能参与团体名次的评选,也不设置领队兼教练。
(二)参赛队员须身体健康,无心、脑等不宜从事大强度运动的疾病或既往病史(须出具半年内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
(三)参赛队伍比赛期间须统一着装(全身统一着装)。
(四)参赛队员年龄要求:18—50岁。
(五)中国登山协会负责参赛资格审查。
五、竞赛规则:
(一)参照中国登山协会的滑雪登山竞赛规则,制定本次比赛各项目实施细则。
(二)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由中国登山协会选派。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当天的比赛,计成绩。
(二)最终名次按比赛的用时由少到多排列,时间少者名次列前。若成绩相等,则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团体成绩为全队4名队员滑雪登山个人越野赛的成绩之和,如队伍中出现队员有未完赛情况,则不参与团体成绩评选。
(三)总奖金3万元人民币。每组别(男子个人组、女子个人 组, 4个项目)分别录取前6名,颁发证书和奖金;团体奖取前三名颁发奖杯。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奖项设置:总奖金3万元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接受团体报名和个人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团体报名加盖所代表单位的公章),将报名表与队员半年内的体检证明一并于2013年3月7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有公章影印的扫描件)方式报组委会。组委会根据区域分布及运动经历确定参赛运动队资格,以收到组委会报名确认函为获得参赛资格标准,自带雪板、雪靴和止滑带者优先。
地 址:北京市体育馆路9号415室
邮 编:100763
联 系 人:高春眉
电 话:010-6718677118612865665
传 真:010-67117810
电子邮件:837205698@qq.com
(二)报到:
时间:3月18日9:00—16:00
地点:万龙滑雪场双龙酒店
电话:0313-4618888,高春眉:13601201257
备注:队员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
九、装备器材及注意事项:
(一)滑雪登山板一套(滑雪板1副,止滑带1副、雪鞋1双,手杖1副,头盔1个)。
(二)滑雪登山所需辅助装备(滑雪服或冲锋衣、绒衣、保暖透气内衣、滑雪手套、保暖防水的登山鞋、雪镜、双肩包、滑雪护脸等)。
(三)雪板、雪靴、止滑带可以租用,但须在赛事10天前(3月7日前)向组委会预定。
(四)团体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团队报名以单位或俱乐部等组织报名。
(五)活动场地和路线由主办方组委会设计。
(六)头盔、手杖、个人服装、手套、雪镜及生活用品自备。
十、竞赛日程:
十一、费用:
比赛期间运动员和领队食宿费用由组织会提供,交通自理。组委会有车往返于雪场和农家院之间。
十二、团队队旗
各团队自备,颜色自定,规格90cm×60cm,标明各自团队名称,各团队在比赛中可佩带或粘贴其他赞助单位标签,不得大于12cm×8cm。
十三、申诉
比赛结束后1小时以内公布比赛成绩。凡对竞赛成绩、裁判员执法、参赛队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在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提出,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申诉报告书》及500元申诉费并举证,方可受理。如果胜诉,申诉费用全部退回。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规程总则及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报名表
中国登山协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