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名称:2008贵州紫云格凸全国攀岩挑战赛
二、比赛日期:2008年10月17日至18日
比赛地点:贵州省紫云县
三、参赛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体协、大专院校及相关俱乐部。
四、运动员资格:
(一)经有资质的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必须是在中国登山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在注册有效期内)。
五、竞赛项目:
比赛为自然岩壁甲组男女个人难度赛和乙组团体速度赛。
六、竞赛规则:附后。
七、参加办法: 甲组由中国登山协会选派,全国排名靠前的男女运动员各12至15名参加。乙组由贵州当地俱乐部组队报名参加。
八、竞赛办法:
自然岩壁甲组男女个人难度赛分预、决赛;
自然岩壁乙组团体速度赛分预、决赛。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甲组男女组前8名分别给予证书和奖金,前3名再分别给予奖杯。
(二)乙组团体拟奖励前6名。
十、仲裁、裁判、定线员
比赛的仲裁委员、裁判员、定线员由国家体育总局选派,另有10名辅助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一、报到
(一)运动员须于2008年10月16日14:00-17:00报到。
(二)定线员、裁判员及仲裁委员报到日期另行通知。上述人员必须按时报到,逾期报到者,不予安排工作,其费用自理。
十二、比赛场地及装备:
比赛岩壁及技术装备由承办单位提供,安全带、攀岩鞋等个人装备自备。
十三、反兴奋剂工作
比赛期间将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进行兴奋剂检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竞赛纪律
(一)全体裁判员须严格执行《裁判员守则》、《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攀岩项目的有关规定及竞赛规程。全体裁判员、运动员、领队及教练须遵守体育道德,严禁使用兴奋剂、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如有违纪者经查实,将由比赛赛风赛纪委员会给予严肃处理。
(二)参赛运动员无故弃权、检录后未到赛区者;故意延误比赛及比赛当时罢赛者,将视情节给予黄牌、红牌、通报批评、禁赛等处罚。
十五、其他
(一)各参赛运动员交通费和在赛区的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责。
(二)运动队冠名及着装等要求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竞赛规程的内容由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比赛规则
2、初步日程安排